(2018年12月14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主任會議通過)
2019年的地方立法工作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緊緊圍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和建設自然生態(tài)宜居宜業(yè)新棗莊的目標任務,突出棗莊地方特色,科學合理地安排立法項目,充分發(fā)揮立法的引領作用,為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法治棗莊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立法計劃項目共5件,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擬安排審議的項目,共2件;第二類擬立法調研項目,共3件。
一、擬安排審議的項目2件
1、棗莊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2、棗莊市電梯安全條例
二、擬立法調研項目3件
1、棗莊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2、棗莊市農村公路條例
3、棗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